各人事代理单位(个人)
根据省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录入管理系统》通知要求,凡是在邯郸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人才市场)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并已经取得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办理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入网有关事项。
一、必带资料
1、个人
(1)职称证(原件)
(2)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原件)
(5)人事代理合同或存档合同(原件)
(6)中级和高级职称还需带批准文件(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
(1)职称证(原件)
(2)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原件)
(3)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原件)
(4)单位个人存档合同(原件)
(5)中级和高级职称还需带批准文件(复印件)
(6)本单位所上报人员Excel 电子和纸质表格,表格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有职称、现职称专业(如:建筑、机电、中医、经济、档案等)、现职称获得时间、职称证管理号、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个人存档合同号。
二、地址及电话
地址: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2031870 2031873 2031876
邯郸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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