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甘洛中学高中教师紧缺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甘洛县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2015年甘洛县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岗位表》要求的岗位条件。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报考。
已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7日下午3:00 四川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 西华师范大学。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学历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二)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查阅报考者的学习成绩记录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并进行15分钟的微课考核。微课成绩分值为100分,报考同一岗位者以微课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聘用,微课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聘用。
考核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考核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的考生。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考核在西华师范大学报名的考生。
考核合格的应届生于2015年12月11日同甘洛中学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参加体检。
(三)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考核合格的往届生于2016年1月6日体检。考核合格的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于2016年8月17日体检。
体检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四)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或辞职。
3、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010
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0834—7815317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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