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2015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现将福州市评审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申报参评人员业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负责将下列事项逐一通知申报参评人员。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
2.地点:福州第十一中学(福州市鼓楼区劳动路18号)
二、业务考核内容
课堂教学(含教学设计、片段教学)和教学答辩
三、参考人员须知
1. 参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上午7:45进场完毕。参考人员应于7:45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
2. 参考人员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课本、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 开考后每隔20分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编写教案室编写教案。进入编写教案室后,参考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4. 编写教案时间为一小时,编写教案时,只能填写学科、组别及抽签序号,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业务考核时间为20分钟。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5. 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安排到下午考核的,中午备有快餐,餐费自理。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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