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教育部下达我校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10名。
三、报考条件与报名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2016年我校所有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和所有专业均接受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名,请参照我校各专业招生简章。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进行报名。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需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并填报真实无误的考生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需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录取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学制及学费
“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的专业要求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奖助政策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在报考前务必先查看各专业学费标准,合理选择学校及报考专业,学术型专业收费标准不高于8000元/年,专业型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看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六、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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