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3、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等次证明(需加盖组织部公章)。
以上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公益岗位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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