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11月2日—11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041
电话:8360605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职称情况 | 准考证号 | 拟聘单位及岗位 | 总成绩 |
1 | 李键 | 男 | 大本 | 学士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中级 | 20150912001 | 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电子信息领域综合岗 | 81.5 |
2 | 刘红梅 | 女 | 研究生 | 硕士 | 生物化工 | 中级 | 20150912010 | 北方技术交易市场化学工程领域综合岗 | 82.3 |
北方技术交易市场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mmocpaognnebbodkdcapfopklbljheg/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51030163543159&moduleIDPage=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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