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甬人社发〔2015〕159号文件通知,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定我县许庆艳等3位同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曹然凤等6位同志具有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确认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
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xsrlsb.gov.cn/cn/newsd.php?gid=0&nid=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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