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阅读:2180 次 日期:2015-11-04 0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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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计划通过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三种招考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8名(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

二、考试选拔方式

普通招考通过学校统一考试方式选拔,申请审核制招考和硕博连读招考通过学校的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经济管理学院、兽医学院、林学与风景园林院、食品学院、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全部指标采用申请审核制招考和硕博连读招考方式招生;农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艺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的部份指标采用申请审核制及硕博连读招考方式招生,部份指标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学术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五门以上(须有培养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②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审核制

1.符合(一)中的1、3、4、5、6款要求,且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硕士阶段的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即学科代码前4位相同;若跨一级学科,由招生学院认定是否相近)。

3.学历学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经济管理学院、兽医学院、食品学院、林学与风景园林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学院的考生学历学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2005年之后(包含2005年)获全日制硕士学位、且毕业后在高校或科研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往届生;

(2)申请农学院、园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毕业院校须为一本院校或毕业专业为二本院校有博士点的学科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毕业院校须为一本院校或毕业专业为二本院校有博士点的学科2005年之后(包含2005年)获全日制硕士学位、且毕业后在高校或科研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往届生;

4.英语应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以下范围之内的第三方考试成绩单一份: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分数要求如下:TOEFL≥72分、雅思≥5.5分、GRE(旧850分以上,新170以上)、英语四级≥425分、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60分)。

(2)取得成绩的时限要求:2010年9月后获得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在读非定向硕士生第三方成绩可不受时间限制);

相关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

1.符合(一)条中的1、3、4、5款要求;符合(二)条中第4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于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

3.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的潜力。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招生时段安排

2016年1月15日前第一时段招生,所有招生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用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2016年4月30日前第二时段招生,农学院等6个学院普通招考指标采用统一考试招生;经济管理学院等6个学院视第一时段招生完成情况开展后续“申请审核制”招生,其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

1、第一时段参加申请审核制考生、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时间

考生在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30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自行报名。

硕博连读生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登陆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第二时段参加普通招考报名时间

考生在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自行报名。

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二)报考费用

报名费200元。

(三)提交材料

参加第一时段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考生于2015年11月25日—11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参加第二时段普通招考统一考试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1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其中普通招考考生不需提供8-12项材料):

1、报名费;

2、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两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专家推荐书》(由专家密封);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同等学力考生附加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7、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我校二年级考生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10、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

11、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四)准考证

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考生不需下载准考证;

普通招考考生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考前1-2天(4月21-22日),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二年级在读硕士生带研究生证)、打印的准考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准考证审核盖章。

五、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5年12月10日前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三)复选

1、笔试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2、学术报告

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在2015年12月30日前结束,并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核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初选、笔试、考生学术报告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2016年1月1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普通招考招生程序

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届时可通过学校研招网查询成绩。

(一)初试时间、地点

2016年4月23日至24日;地点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内。

(二)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两门业务课,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自然辩证法(仅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时间为4月24日下午)。

(三)复试

复试在初试结束后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复试前一周由学院在网页上公布复试的具体安排。

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研究生院根据全校各学院普通招考指标数,按照差额方式划定入围分数线及制定录取原则,各学院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并在校园网公示。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体检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期间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在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查看相关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招生计划

我校公布的《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我校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平均不到1名,请考生及时与导师沟通。因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招生在前,请普通招考考生要特别关注学校、学院公布的申请审核制相关通知,加强与导师联系,必要时及时做出调整。

我校2016年录取的定向就业(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比例将控制在30%以内。

九、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一)博士生缴纳学费标准: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9000元/年,三年共计27000元/人;非定向就业专业型博士生12000元/年,三年共计36000元/年;定向就业学术/专业型博士生20000元/年,三年共计60000元/人。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在300万左右,其中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只奖励在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博士生 一等 18000元/年 20% 833元/月 1367元/月 ≥400元/月 ≥49200元/年
二等 12000元/年 50% ≥43200元/年
三等 9000元/年 30% ≥402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扶持计划、毕业班优秀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8元/小时),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要有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计划、博士生创新人才培植计划。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3000元至15000元。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计划,每年拟资助15名左右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1至3个月的访学,资助额度为2万至4万元。博士生创新人才培植计划,分为国外培养和国内培养,国外培养项目旨在提升我校博士生国际化视野,选派若干优秀博士生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12万元/人;国内培养项目旨在加快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步伐,每年拟资助10名左右延长期间的非定向博士生,资助经费为6万元/人,另导师须在此期间提供不低于每月1000元的“助研”津贴。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细则如有报考相关条件,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85280066(研招办)、85281301(纪委);

E-mail:yzb@scau.edu.cn(研招办)、jjjc@scau.edu.cn(纪委)。

十二、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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