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莆田市司法局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莆田市社区矫正和刑满解教人员管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1、热心法律服务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女,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二)莆田市社区矫正和刑满解教人员管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品行端正;
2、热心司法行政工作;
3、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30岁以上55岁以下;
5、复退军人优先。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11月16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政治部
3、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
4、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笔试,择优确定人选。
四、聘用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月,通讯费150元/月,工龄工资20元/年,参加医保、社保和生育保险等。
联系电话:2630053 联系人:郑琳琳。
莆田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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