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11月6日—11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402260)
监察室:古丽,023-47271175
考试中心:杨茜云,023-4727280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6日
附:江津区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详情请参考: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63407.s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拟聘岗位 | 总成绩 | 备注 |
1 | 陈佳 | 女 | 大专 | 无 | 卫生监督 | 20153298904 | 李市中心卫生院 | 专技13级 | 60.42 | 因怀孕延后体检、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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