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林人字【2015】188号)文件精神,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度在安远县招收1名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生。
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三定向”原则
1、定向招生:招收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定向培养: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面向安远招生,,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根据各县(市、区)林业发展急需的林业技术和工程测量与监理(林业工程方向)专业进行定向培养;
3、定向就业: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后,由安远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到县以下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工作。
二、“三定向”招生及录取
1、志愿报考“三定向”的考生须填写《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及《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经考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经县编办、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从2016年起,报考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学院根据考生高职(专科)文化成绩(语、数、外+技术)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本县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录取,文理科录取比例约为4:6,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集中填报志愿前进行。录取志愿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为依据。录取后,县林业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与录取考生三方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县编办、人社局鉴证。
三、“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并根据基层林业发展的需要,定向培养林业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林业工程方向)两个专业的学生,大学专科学历,学制三年,最后一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县林业局分派到基层林业单位实习。
四、“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定向生完成三年学习课程,经毕业考试合格后,颁发大专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林业局和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派遣到县以下基层林业单位工作,确保有岗有编,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五年以上,五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五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备注: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1月11号—20号止。详情可到县林业局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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