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6年1月中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其中,市公安局面向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面试工作将于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2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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