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职位分组/考生纪律和面试规程
来源:温州人才网 阅读:2056 次 日期:2015-11-09 16: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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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人数 组别
洞头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3 1
洞头县公安局人民警察3 3
平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3
平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2 3
平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3 2
平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4 2
平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5 3
泰顺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2 2
泰顺县公安局人民警察2 1
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1 9
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2 3
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3 3
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4 1
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6 3
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2 3
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3 3
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4 3
瑞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1 4
瑞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2 2 4
瑞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3 3
文成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5
文成县公安局人民警察3 2
永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3
永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2 2
永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3 3

2015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上午7:45前未到达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接受金属检测仪检查。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带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四、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六、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2015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规程

2015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工作有关规程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8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参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考生分组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由同一组面试考官面试,使用同一套面试卷,同一半天内完成。

三、面试测评小组和考官

组建若干个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一般由11人组成,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其中主考官1人;工作人员一般为4人,其中计分员、核分员、引导员、管理员各1人。

四、面试形式和试题命制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

五、面试流程

面试点设立面试室和候考室,面试室与候考室对应关系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流程如下:

1.签到。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面试点候考室报到,报到后不得离开候考室。

2.核实身份。由管理员核对面试考生的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同时集中保管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一人一个袋子(事先准备,写上姓名)予以保管。

3.抽签。(1)抽取面试顺序号。通过两次抽签,即第一次抽“抽签顺序号”,第二次抽“面试顺序号”的方式,排出每组面试的考生顺序,填入《面试考生名单》,并由考生签名。(2)抽取面试室号。由各组考生代表(面试顺序号为1的考生)抽取对应的面试室号。

4.面试。按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考生去面试室面试,引导员只向面试考官通报面试考生的顺序号,不报姓名。主考官主持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5.得分。每一考生面试结束,各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考生的平均面试最后得分。

6.公布分数。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已面试考生席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上一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得知分数、核实姓名并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以此类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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