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南政法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报名须知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阅读:948 次 日期:2015-11-10 14: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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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报考者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考试报名点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请各位报考者认真阅读 “现场确认报名须知”(以下简称“须知”),按“须知”要求办好报名手续,谢谢合作。

特别提醒:①考前预备会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备注栏”中通知,请考生务必准时出席。②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开通《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功能,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 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等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 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特别说明:研招办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时还须按本“报名须知”第四项“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的要求出示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供再次审查,确认其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 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敬业楼(学校图书馆背后)

三、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考生应提供翔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后五位。

2、 其他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若为国外学历,须提供我国对该学历、学位的认证书并备复印件)及网上报名编号后五位。

3、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含当年录取并保留学籍的大学新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完成学业后(含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范围是普通高校学生,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考点在现场确认期间需审查该类考生的退出现役证。

四、报名程序

报名点设有:①指纹采集处;②咨询处;③报名资格审查处;④摄像、确认网报信息处。

★ 指纹采集处、咨询处设在敬业楼一楼大厅;

★ 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在敬业楼一楼1060室进行;

★ 报考其他招生院校的考生现场确认在三楼3001室进行。

报名流程:指纹采集处→咨询处→报名资格审查处→摄像、确认网报信息处→报名结束

注:①反复网报并获得多个网上报名信息的报考者,只能确定其中一个报名信息。

②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处”出示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供审查,确认其报名资格;

③凭报名号及身份证到摄像处摄像并确认网报信息;

④核对并签字并交回“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完成报名。

特别提醒: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使用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配发的考试文具参考,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垫板等,或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考试用具。

五、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硕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六、其他事宜

1.考场设在渝北校区毓才楼(三教学楼),2015年12月25日下午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考生考前预备会”。

2.考场须知及考场安排将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4:00以展板形式展出,展板搁置于毓才楼门厅外广场。

3.初试成绩信息将于2月中旬左右公布查询,复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网站研招信息。拟录取结果于5月下旬左右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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