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人才,自2016年起,新闻学院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我院按照“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对考生进行选拔,考生报名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进入复试阶段参加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含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详细情况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16-18日 (过期不予受理)提交到明德新闻楼503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包括: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还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四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托福(TOEFL)、雅思(IELTS)、GMAT、GRE、俄语等级考试、日本语能力测试、德语语言考试、法语水平测试、外语专业本科学历、海外留学经历等。
(4)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6)科研和奖励情况一览表。
(7)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专业相关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9)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设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10)报考在职定向的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11)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必须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在网上报名并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初稿,硕博连读考生可不提交)。
(1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具备《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应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须确保以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集体审核(审查小组由考生所报考专业全体博导组成),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分。
复试资格审查满分为100分,审查小组对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初步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并报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硕博连读生名单交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复核),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2。
(2)复试时间
一般为4月下旬,相关内容将于复试前在新闻学院主页公布。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满分100分)、专业水平(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三项。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成绩的及格线均为60分;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由笔试(50分)和面试(5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两项均不低于30分方为及格。各项成绩均及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绩排名。
复试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A.笔试
外语(满分50分,30分及格);专业水平(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专业水平考核内容: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前沿问题等。
外语能力笔试和专业水平笔试一并进行,考试时间3-4小时。
B.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30分及格)、综合素质(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学院组织外语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外语面试成绩。
学院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内容:考生的学术兴趣、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等。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5.确定录取
复试最终成绩由考生外语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三项成绩加权求和获得(外语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权重分别为20% 、40%、40%)。学院对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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