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末次月经日期: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顺延至40周的第7天;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
2.记不清末次月经日期时,可根据以下估计:早孕反应出现的时间、胎动开始时间、子宫高度、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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