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吸引人才,满足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近期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调整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化市市政管理处及绥化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岗位招聘对象由“社会非在职”调整为“不限”;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学历、专业、户籍、岗位等方面有所调整。各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调整后计划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1 |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信贷、归集管理 | 不限 | 2 | 会计审计(二级目录)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18至30周岁 | 户籍不限 | |
2 |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县(市)管理部信贷、归集管理 | 不限 | 14 | 会计审计(二级目录)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18至30周岁 | 户籍不限 | 统一安排到绥棱、庆安、肇东、兰西、青冈、明水、安达等县(市)工作 |
3 | 绥化市市政管理处 | 行政执法 | 不限 | 8 | 不限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18至30周岁 | 绥化市户籍 | 男性,统一安排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 |
4 | 绥化市市政管理处 | 工勤岗位 | 不限 | 2 | 不限 | 统招中专及以上 | 18至30周岁 | 绥化市户籍 | 男性,统一安排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 |
5 | 绥化市环境监察支队 | 现场监察员 | 不限 | 6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8至30周岁 | 黑龙江省户籍 |
二、其他有关事宜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化市市政管理处及绥化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岗位报名结束时间由2015年11月20日,延长到2015年11月24日(不含周六、周日),上、下午报名受理时间不变。笔试拟定于12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事宜按原公告执行。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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