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相关注意事项
来源:河北大学 阅读:945 次 日期:2015-11-14 09: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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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试考试参考书目或考试范围由各学院制定并公布。

二、我校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均为面试。具体复试办法如下:

1、复试方式:各学科点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集中面试。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个问题,报考导师和其他导师各一题。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4、复试过程中,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三、录取原则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在达到我校规定录取基本控制线的基础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序,前两名定为录取备选考生。

2、按报考导师非定向生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备选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同,录取非定向考生;备选考生报考类别相同,录取总成绩高的考生;报考导师名下没有备选考生,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后重新分配。

3、根据学校规定,符合1、2条件的考生如本科、硕士均为河北大学毕业的本校教工,一级学科内按初试成绩排序顺序录取一名考生。

四、外语考试:

1、外语分值共计100分,不包括专业外语。

2、专业外语在复试中考查。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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