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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只招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5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确认报名。201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广州大学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我校打印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广州大学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就业服务大厅(文俊西楼103室)。
4.考生报考志愿只能填报广州大学的一个专业。请考生报考前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报名。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考生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特别提醒:根据省文件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全部要求进行学历鉴定工作;因学历验证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前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办理验证,以免错过报名时间。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予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三)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体检
1.考生必须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6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必须双面打印),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行政管理的专业基础课为《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专业基础课为《高等数学》;《专业课》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准考证》上注明,并由我校组织评卷。考生请于4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就业处主页上查询考试成绩(不接受电话查询成绩),我处不再发出书面通知。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五、录取
我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为100人,具体将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以及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可在5月下旬通过我处主页查询录取结果。
六、入学收费标准
学费:行政管理为456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5160元/年。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本科插班生入学后如需补修相关课程,则按我校教务处的规定执行。
办学地址: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州大学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 学校代码:11078
地 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编:510006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联系人:苏老师、严老师
联系电话:39366232 39366069(传真)
网 址:http://zj.gzhu.edu.cn/
邮箱:zhaosb@gz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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