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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涪陵区社区矫正队伍人员的不足,受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委托,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
(备注:社区矫正是指将将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30名(其中:男20名、女10名),岗位为涪陵区司法局所属的司法所。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接受工作考核,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分配。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复员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涪陵区常住人口。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聘用体检标准(标准见第(四)项中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基本程序中的体检标准规定)。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7、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和复员退伍军人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一是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是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三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涪陵铭雨大酒店3楼666会议室(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
3、报考人员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同底版1寸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进行电脑测试。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在报名地点领取(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2013年6月出版,涪陵区考培中心可以购买,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电话:72220200),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上午11:30,地点见《准考证》;其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为1:2(笔试成绩前60名进入面试环节,男40名、女20名),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交流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总分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30名(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其他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同涪陵区司法局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文化程度、执(职)业资格条件、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作出是否录用决定。
(七)录用
经考察合格后录用,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录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作两部分组成。月工资1800元-2500元,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待遇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655776
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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