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参评人员面试答辩纪律及注意事项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106 次 日期:2015-11-21 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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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人员要在每次面试答辩开始前60分钟(上午7:00,下午1:00)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驾照)。

二、参评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笔记本电脑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要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并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封闭候考期间,如发现参评人员使用通讯工具或笔记本电脑,将取消其面试答辩资格。

三、参评人员进入候考室后,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按不同的小组分区就坐;身份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组织签字。

四、参评人员在候考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候考室内安静;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如有去卫生间者,须由工作人员引领。

五、面试答辩准备和回答的时间共计6分钟,答题的顺序和每道题的回答时间由参评人员自己掌握。

六、参评人员面试答辩结束后即刻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外逗留、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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