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
来源: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阅读:1184 次 日期:2015-11-23 0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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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研究生是在我校录取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也是招收博士生的形式之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规定及相应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统考或经过推荐免试录取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者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攻读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学术型博士只能接受学术型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

(五)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

(六)定向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须先取得原单位同意方可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在报名时间内向专业学院提出申请,并将“硕博连读资格申请表”( 此表从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好后交申请学科所属学院教学秘书。

(二)各专业学院教学秘书将“审批表”汇总交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进行审核,确认是否达到硕博连读条件。

(四)对于达到硕博连读条件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专业学院组成专家考核组,对申请硕博连读者理论水平、外语能力、业务素质、有无培养前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确认其各方面具备攻读博士学位条件,同意其硕博连读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管 理

(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已确认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籍管理变动;专业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变动情况;

(二)相关材料存档由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

(三)硕博连读名额根据当年该学科专业博士生招生计划另行确定。

(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硕士学位,学制三年,在校学习年限四至八年,从硕士入学算起,最多不超过八年。逾期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如果其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则按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授予硕士学位;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者,取消学籍,只发给课程学习证明。

(五)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第五学期开始享受我校博士生待遇。

(六)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其硕士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计算二年,博士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从第五学期开始计算,且不需要缴纳培养基金。

(七)未通过硕博连读考核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四、工作时间流程

(一)报名:硕士第三学期末,与博士研究生报考同步报名,12月份;

(二)考核:硕士第四学期初,与博士研究生复试同步考核,3月份;

(三)录取:硕士第四学期末,与博士研究生招考同步录取,6月份;

(四)入学:硕士第五学期初,与博士研究生入学同步报到,9月份。

五、其 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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