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1265 次 日期:2015-11-24 13: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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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要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现将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三明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的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准确完整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网上申请信息,要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应尽快办理学历认证。

二、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2月16 日—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二)地点:三明市司法局法规和司法鉴定科(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60幢三明军分区综合楼三楼)。

三、现场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份。

(二)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必须提交公安机关颁发的临时身份证,并尽快补办正式身份证。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按司法部报名有关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身份证件及公证证明材料。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1.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认证报告的申请机构是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6层,联系电话:0591——87839705);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时属于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现场申请时须同时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如申请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B证或C证,申请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

(六)其他补充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不相符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应当由本人办理。

(三)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8-8241795 。

三明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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