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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2016年有84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101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两种:普通招考、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人数不占用国家下达计划,名额不预设上限。
一、 报考资格
(一)普通招考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两名相近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两名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
澳门地区:澳门大学。
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2.在校期间勤奋刻苦、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二、学习方式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报考点、报名方式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报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邮件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ruc.edu.cn):
(1)在我校研招网(http://pgs.ruc.edu.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港澳台地区学生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姓名处用简体中文书写自己的姓名。
(2)考生报考所持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的二寸照片;
(4)大学本科成绩单;
8.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联系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免初试,须参加复试。
1.考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文博综合(满分3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专业课(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两门加试科目的考核在同一时间单元进行,各占5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1)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的初试地点由中国人民大学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6年5月。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和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研招办函寄考生本人。
六、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标准
(一)学费
1.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学术型硕士生标准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专业学位硕士生标准。
2.博士研究生
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生标准。
(二)住宿费
住宿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三)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我校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八、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请假,并由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处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九、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我校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6-10-62513113)
传真:86-10-6251311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86-10-62515293 82509639)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址:http://io.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邮编:100872
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咨询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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