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实质而言,禁忌也是一种信仰,它是在长期的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并在人们的生活中长期相传沿袭。鄂伦春族的种种禁忌是其原始宗教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大致分为:
一,对某种自然现象或自然物的禁忌,如,在出猎中烧火做饭,不烧蹦火星的木柴,不往火上洒水,怕得罪了火神打不到野兽;
喝酒前,用草棍或手指沾酒向上弹,一边弹一边喊:“错,白依那恰”,以表示对山神的尊敬。
二,狩猎生产的禁忌,如,出猎前不要说要猎取几个野兽,否则什么野兽也打不着;用狍哨引诱打到的狍子,不能割断脖子,否则以后就再也引诱不到了。
三,对动植物的禁忌,如,打死熊,不能说是死了,要说“阿玛哈(大爷)睡觉了”,不然熊会害人;不能随便坐在自然倒下的大木头上,认为这些横倒的木头常常是由“毛毛帖”(神)变的,它们正躺在那里歇气,谁要是骑它们,毛毛帖就会让他生病;
四,人的禁忌,主要是针对妇女的。如,妇女在仙人柱内不能坐玛路席,这是供神的地方;妇女不许铺熊皮,铺了要流产等等。这大多表明了对妇女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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