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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需要,现就2015年绵阳市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名额
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由5名法律专家或律师组成。
二、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律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遴选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律师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须具备5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且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三)法律专家或学者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较强专业影响力;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五)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17时止通过现场方式报名(双休日除外)。现场报名者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材料:《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遴选信息表》原件(按要求填写),有效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5年以上律师工作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报考者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原件等材料各1份,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4张。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政府法制办(绵阳市游仙区政府5号楼1楼110号,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联系人:罗云峰电话:2285391。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后由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遴选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应试者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场所按照《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面试规则》相关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拟定于2015年12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游仙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游仙区委办和游仙区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遴选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对是否适合遴选作出评价。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遴选者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绵阳市游仙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游仙区政府法制办0816—2285391
监督电话:0816—2285637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温馨提示:
《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遴选信息表.doc》来源于游仙政务网,最近更新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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