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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理念建设,投资9.8亿,占地1098亩。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条件建设。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6人,管理人员9人,共计55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个人档案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学历、职称、资格证条件
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招脱产)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教育网(http://www.jaedu.com)、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japt.com.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31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XX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azyjsxyrsc@163.com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影)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1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507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2016年1月9日
2.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
3.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4.成绩计算:
(1)教师岗
教师岗的考试由面试、试讲组成,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部分特殊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计算试讲成绩;有专业技能考试的,则技能考试成绩计40%,试讲成绩计60%。
(2)非教师岗
非教师岗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成绩排序。
5.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四、体检、公示、录用
招聘工作小组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名单,组织拟录用人员1月11日进行体检,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待遇
凡正式录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请于2016年2月19日-20日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报到,并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工作岗位由学院在高职、中职学校之间统一调配,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会计等教师岗需兼任行政部门工作。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按现行吉安市事业单位教师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录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被学院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七、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611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安南大道133号(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吴老师 胡老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xls》来源于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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