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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龙山区人民法院、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辽源市区居民户口人员(不含东丰县、东辽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检察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8日至1997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2012年以来参加 或 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制文职人员,招聘人数88名(男女不限)。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23名,市人民检察院招聘20名,龙山区人民法院招聘25名,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时-4时30分(共6个工作日,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市就业服务局(西宁大路99号)二楼1、6、7、8号窗口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信息备案表),本人6个月以内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时-4时30分到市就业服务局二楼1、6、7、8号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取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参加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及面试均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20%、4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3比例,则按实际比例确定参加听打能力测试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2、听打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综合成绩。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成绩。
(三)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将在市就业服务局一楼分别公布笔试、听打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听打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听打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以上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进位。
(四)体检与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市就业服务局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各聘用单位分别建立并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辽源日报》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网址:http://lylm.jllyhrss.gov.cn/)。
咨询电话:0437-5097030 5097032
七、组织领导
笔试、听打能力测试由市就业服务局负责。
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8、招聘工作由市政法纪工委和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辽源市就业服务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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