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鼓励''新乡贤''回乡
来源: 阅读:891 次 日期:2015-12-10 09: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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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30多年前,乡村改革曾起到了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作用。1978年11月,小岗村开始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我国对内改革的大幕。

【标准表述】

乡村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需要有一个能切实发挥有效作用的精干主体。除了乡镇政府、基层党组织和村组干部外承担乡村治理的任务,农民也是不可或缺甚至是最重要的主体。但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近年来很多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学生和优秀干部为代表的乡村精英流动在外。乡村正逐渐蜕变成为''无主体''的社会,进而导致乡村治理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主体''缺位的困局。

乡贤文化,积淀了我国千百年来乡村基层治理智慧,传承思想源远流长。特别是在我国传统社会,乡贤在维系地方社会的文化、风俗、教化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过去有官员''告老还乡''一说,这些人也是乡贤的组成部分。然而揆诸现实,虽然当前我国有大量精英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但这些''新乡贤''极少有退休后回乡的。

【具体措施】

第一,''新乡贤''要意识到乡村建设是自己退休后大有作为的一个新战场,主动参与到新时期乡村治理的伟大实践中,为''留得住乡愁''贡献自己的学识力量;

第二,有必要进行相应的顶层设计,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为''新乡贤''反哺故里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条件支撑。

第三,进一步提高乡镇医疗水平、减少''新乡贤''回乡后顾之忧,也是吸引其回乡贡献余热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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