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阅读:1289 次 日期:2015-12-12 14: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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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兴、昆山、沭阳、丹阳、盱眙县(市)财政局:

现将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会计电算化(珠算):60分。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珠算)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________市的全科合格人数为________人。

三、后续管理要求

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通过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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