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采取试讲、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心理测试须合格。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以授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授课内容由应聘者自行选择,时间为8-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其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临场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心理测试须合格。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分析能力及个人特长展示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予聘用。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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