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 阅读:810 次 日期:2015-12-16 11:35:2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浙江省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1、根据国家人社部“人社厅发〔2015〕180号”通知规定:“考试开始后一律禁止入场,在考试结束前禁止离场。”请应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并充分考虑到赶考途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提前赶考。无论何种原因,考试开始后一律禁止入场。

2、应试人员必须凭此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两证缺一不得入场。严禁将手机、计算器、资料、提包、考试文具等物品带至座位。墨水笔、铅笔、橡皮擦由监考人员发放。发放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以及墨水笔、铅笔、橡皮擦等一律严禁带离考场。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规定,考生如有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第六条第(七)项及第七条的行为,将在信用浙江网(http://www.zjcredit.gov.cn)予以公布。另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我办将于考试结束后第五个工作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诚信记录栏目公布拟处理结果,请及时上网查看。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 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