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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学校概括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团校)是共青团重庆市委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职院校,是团中央命名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院详情情况请登录网站(http://www.cqqzy.cn/web/guest/home)查询。
二、 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专任教师1名、教学教辅人员3人,辅导员5名,部门干事6名 (人事代理,无事业编制)。
三、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 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且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 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办事公道,求真务实。
(二)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专任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岗位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见招聘条件。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见附件《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六、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填写完整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cqyzp2016@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4日。
若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2016年1月5日应聘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需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领取《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初试
初试于2016年1月 7日上午9:30-11:30在学院第一教学楼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招聘岗位1:4,且初试成绩60分及以上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
1.专任教师。采取现场授课(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由学院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需用普通话、提供教案一份,试讲时间20分钟,课堂教学的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辅导员、教学秘书、部门干事。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五)面试
面试拟于2016年1月8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由学院对其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 公示
拟招聘人员由学院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 人事关系及福利待遇
(一)人事关系
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人事档案和职称评聘等由人事代理公司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由我院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3号)规定执行,新进的人员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间薪金待遇。
2.院内其它津贴福利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政治经济待遇除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外均参照同类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详见学院网站人事招聘《人事代理暂行办法》(http://rsc.cqyu.edu.cn:8005/)
十、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盐井坝1号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400712
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电话:023—68315810
纪委监督电话:023—68365130
附件:2.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温馨提示: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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