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本起源于西方,中国的儒家文化本来就不是最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土壤,现在要把儒家传统的诚信体系移植到市场经济中来,当然会面临很多重建的问题了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但现在,这个具有5000年历史的诚信大国,却至今找不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支点。过去经常被我们称为“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西方世界,现在看来,却要远比我们这个礼仪之邦更有诚信。
当我们谨慎地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时,看到的除了市场的活力,还有假冒产品、虚假广告、坑蒙拐骗、骗税逃税、伪造假账、恶意拖欠等现象的泛滥。不讲诚信、欺骗欺诈已成为人人痛恨的一大公害,也成为严重制约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在我们生活中,从小学生雇“工”代父母参加家长会,到大学生公开雇人撰写毕业论文,到学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而不脸红,到各类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此类现象竟然无遮无掩,大行其道。我们真的应该担心,中国的传统“礼仪”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仍然能有活力。
很多人把这些不讲诚信的社会现象,都归结为西方资产阶级特有的、唯利是图的市场本性在侵蚀我们的肌体。可是,早在中国引入市场经济之前,西方学者就已经对中国的“诚信”伦理产生怀疑,作出了中国“诚信不良”的评价。比如,马克斯·韦伯在其1915年出版的《儒教与道德》一书中写道:“正如人们一再断言的那样,中国人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不诚实,与同样经历过封建社会的日本相比,日本人在零售交易中讲诚信,中国人在零售交易中也不讲诚信。一个商品的‘定价’,即使对中国自己人而言,也显然是虚假的。中国人彼此之间典型的不信任,为所有的观察家所证实。”
当前中国社会的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要从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的儒家伦理中去寻找。简单地把它归罪于市场经济,归罪于个人的逐利本性,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主观臆断。有人还提出要把中国的传统诚信体系移植到市场经济之中,构建起儒家礼仪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社会信用体系,更是一厢情愿。
儒家的“诚信”伦理思想以家庭和个人为中心,强调血缘共同体,强调由这种血缘关系组成的一种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秩序。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的“外人”则要有所保留。这种关系对我们今天生活的影响,同样是深刻的。比如,中国的家长从小就对自己的孩子说,“陌生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吃”,言外之意是,陌生之人,不可信也!
儒家的“礼”是要确立“君、臣、父、子”的差序格局,所谓“爱有等差”,就是在不同的等级中,爱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封闭的熟人社会中,诚信没有平等和公平的含义。
西方当然也有欺诈,但从本质上来说,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诚信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生活准则,它是对承诺和协议的遵守和兑现。西方社会形成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与合作,诚信的对象是整个社会上所有互不认识的陌生人,而不仅仅是熟人。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这两种不同的道德诚信演变出不同的社会形态。西方人的诚信理念是每一个人对任何其他人都有基本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责任的手段是社会契约,它从规定陌生人之间的行为准则,演变为维系市场经济的首要条件。
对中国传统诚信来说,五伦之外的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应遵循何种伦理准则,几乎是一个空白。尽管我们也从文化上对传统礼仪进行再造,但取而代之的是阶级标准和政治标准,“爱有级差”的道德标准最终演化为现代版的诚信等级。
其实,市场本起源于西方,它的一套运作方式,包括在市场经济下建立诚信,都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儒家文化本来就不是最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土壤,现在要把儒家传统的诚信体系移植到市场经济中来,当然会面临很多重建的问题了。因此,在当前的中国社会重建诚信,关键是要破除儒家传统诚信伦理中的等级观念。现在中国社会的一个问题,就是一部分人或者觉得另一部分人不可信,或者觉得他们太讲诚信了因而可轻易欺骗之。诚信应该是所有人之间的诚信,而不只限于某个群体或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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