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2015年补充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19 次 日期:2015-12-18 11: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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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医院关于2015年公开

补充选调三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丽江市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立非营利性差额拨款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全市“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急救”的指导中心。为满足医院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经丽江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卫生局批准,特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补充选调三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目的

通过对选调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将人才择优选拔到各医疗岗位。

三、选调岗位、条件及名额

1、急诊(120)医生1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从业经验(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限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祥和病区医生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从业经验(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调对象及方式

1、对象:符合各选调岗位条件人员。

2、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

五、选调工作的组织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选调岗位能力测试及考核小组;

3、成立选调纪律监督小组;

4、岗位能力测试题本的制作。

六、选调方法及步骤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丽江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选调。

1、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本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

在实际工作中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4、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用。

5、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负责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电话: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

2、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考生在选择报考志愿时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原件进行报名。

九、考试(岗位能力测试)及体检时间

报名完成后再另行通知。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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