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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前一天(12月23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12月24日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2、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预计是12月29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体检后电话(0763--5820802)拔通了而进入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5、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请进入体检者于2015年12月30日交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到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201)。
电话:0763—5810078。
政审材料要求:社会人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有效的计生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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