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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邮政编码230061;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邮政编码230601。学校网址:http://www.hftc.edu.cn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行单独招生的本科专业,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进行,考试和录取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的办法,录取的学生具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现将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预计招生100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100米、200米、女100栏、男110米栏、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杆跳、男女全能)、篮球、足球、摔跤、柔道、举重、皮划艇静水、赛艇、射击、手球、体操、橄榄球。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摔跤、柔道、举重、体操、橄榄球项目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其他项目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报考手球、足球等守门员的按一般运动员考核方案进行,不单独进行守门员专项考核);
(3)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体育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
(4)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
2、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3、报名缴费: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我校审核将不予以通过。报考我校考生,报名与专项测试费190元(皖价费[2009]60号),文化课考试费用以所在省(直辖市)考试部门规定标准缴纳。缴费方式为网上在线缴费(赛艇、皮划艇静水项目专项测试费以测试方核定为准)。
4、因运动员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要填写报名申请(附件1),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给我校体育科学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51-63893941。
五、考生操作步骤
1、考生可于2015年12月21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依据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ZSXX/)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学生报名应根据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考学校不超过两所,并排好所报院校的先后志愿顺序,录取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执行。
4、考生依据所报考我校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事宜。
5、考生可于2016年3月22日8:00后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
6、考生邮寄纸质报名资料:考生请于2016年3月31前以EMS方式邮寄纸质报名材料,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收件人:王强,230601,联系方式:0551-63893941。材料包括:身份证、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本人高考报名信息表、单招网上报名信息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材料(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除体检材料外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以上材料我校不予退还。
六、考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课考试时间:所有考生均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地点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考生于4月15-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于4月23、24日参加文化考试,于5月16日12:00后登录该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
(二)体育专项考试
1、报到时间:2016年4月28日18:00点前;
2、报到地点:合肥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运动系办公室;
3、术科考试准考证:2016年4月28日下午18:00前凭身份证到报到地点领取;
4、术科考试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29-30日(详见术科考试准考证);
5、赛艇、皮划艇静水项目由科教司组织全国统一考试(赛艇、皮划艇静水项目考试地点武汉,由武汉体育学院协助组织),具体考试时间、报到方式另行通知;
6、术科考试内容方法与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
7、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二条所列的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
七、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考生6月1日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八、免试
免试条件及程序详见报考合肥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通知。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与复试,考生必须做好准备,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十、说明
1、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3、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51-63674808(招生与就业处)
0551-63893941(体育科学学院)
0551-63836075(传真)63828650(监督)
2、联系邮箱:453291414@qq.com(招生与就业处)
温馨提示:
《附件1-4》来源于合肥师范学院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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