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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1152 次 日期:2015-12-23 14: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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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美术学(师范、非师范)、设计学类: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英语成绩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分招生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

2.我校艺术类专业各招考方向只录取我校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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