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灾后重建和校点布局调整后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师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拟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6名,其中:中学语文13名,中学数学13名,中学英语13名,中学政治3名,中学历史3名,中学地理3名,中学物理5名,中学化学5名,中学生物3名,小学教师(语数综合)35名,小学英语15名,中小学体育5名,中小学音乐5名,中小学美术5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4、报考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师范类本专业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必须在2011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第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为准。
6、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7、报考者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报考人员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含借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缴费和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期间有关信息将在南江人社网(网址:http://www.scnjrsj.gov.cn)进行发布与查询,招聘期间考生须密切关注,按要求准时到位参与招考各个环节;对过时未到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30日至9月5日23时59分。
四、报名程序
(一)阅读公告。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或登录,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应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公招在网络审核时只审查照片,不审查其他资格,网络报名审核通过是指照片符合要求,准予参加笔试,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全部条件而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后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时责任自负。
(三)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1年9月7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9月14日至9月17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将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科目: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各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现行小学、中学教材所涉及内容及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主。
(三)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其余教师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数量的招聘计划均调整至小学教师(语数综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南江人社网、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1年10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笔试时间
2011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成绩公布及查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2日内,将在南江人社网、教育网上公告,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公示期为2天,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查分申请,过期则不受理查分。查分按有关规定进行,在原考试阅卷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集中查分。
六、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组织资格审查。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替补。
资格审核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实。考生本人持证件材料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订入:
(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七、体检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江人社网、教育网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后,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综合政审考察,主要从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九、公示拟聘人员
政审考察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者个人档案资料、政审考察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江人社网、南江教育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选聘岗位,拟定聘用方案。对拟聘中学教师中符合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资格(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先由部分农村高完中学校(高职中)组织考核,择优选聘高中文化课教师。其余人员按所报考的学科,在县人社、教育部门公布的拟聘学校及岗位范围内,依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及岗位。
聘用方案经县委、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才中心介绍应聘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编制、工资及人事代理等手续。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25533
县人才服务中心:8225299县人社局: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2262县人社局:8222534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江县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 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年龄 | 学历学位 | 其它条件 |
1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语文教师 | 1001001 | 13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
2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数学教师 | 1001002 | 13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
3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英语教师 | 1001003 | 13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
4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政治教师 | 1001004 | 3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政治教师资格证书 |
5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历史教师 | 1001005 | 3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历史教师资格证书 |
6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地理教师 | 1001006 | 3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地理教师资格证书 |
7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物理教师 | 1001007 | 5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物理教师资格证书 |
8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化学教师 | 1001008 | 5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化学教师资格证书 |
9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学生物教师 | 1001009 | 3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或初中生物教师资格证书 |
10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小学音乐教师 | 1001010 | 5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本专业学历 | 已取得高中、初中音乐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11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小学体育教师 | 1001011 | 5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本专业学历 | 已取得高中、初中体育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12 | 南江县教育局 | 中小学美术教师 | 1001012 | 5 | 全国 | (同上) | 师范类本专业学历 | 已取得高中、初中美术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13 | 南江县教育局 | 小学英语教师 | 1002003 | 15 | 全国 | (同上) | 中等师范及以上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初中英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14 | 南江县教育局 | 小学语数综合教师 | 1002013 | 35 | 全国 | (同上) | 中等师范及以上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已取得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合计 | 126 |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