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要求,经普洱市人社局批准,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旅游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计划
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英语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公开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在职在编的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其以下人员;
3.岗位要求:
英语岗位:英语专业毕业,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含)以上,熟悉计算机基础运用,具有计算机运用基础等级证,从事该专业2年及以上;
计算机岗位:计算机专业毕业,熟悉门户网站建设及维护,熟悉计算机基础运用,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操作,从事该专业2年及以上;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位证(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7.身体健康;
8.热爱旅游工作,开朗大方,乐观向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专业等级证(英语岗位)、计算机专业等级证(计算机岗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近期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报名时间: 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原市委大院)。
报名方式: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若遴选人数报名比例达不到1:5,经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研究,报普洱市人社局审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普洱学院
笔试内容为专业方面及普洱旅游方面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和综合素质。
笔试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低于1:3,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人数少于8人(不含),全部进入面试;多于8人(含),按1:8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面试
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全天
面试地点:普洱学院
(1)英语岗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面试专业知识(占40%),第二阶段面试综合素质(占60%)。
(2)计算机岗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面试专业知识(占40%,含实际操作),第二阶段面试综合素质(占60%)。
3.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情况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照面试人员等额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旅游发展委提供以下材料:
(1)《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审核人签字认可。
(2)按照《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或附件5)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学习经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涉及年度考核情况的,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涉及表彰情况的,须提供证书或审批表等有关资料。
4.成绩公布
各项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
(四)组织考察。对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若在考察期间发现遴选人员提供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符,取消遴选资格。
(五)确定人选。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标准为健康体检),报普洱市人社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普洱市人社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143846(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1(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2129579(普洱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4: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英语岗位).xls
5:2015年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计算机岗位).xls
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