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故事:分道扬镳
来源: 阅读:1077 次 日期:2015-12-28 15:47:4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成语故事:分道扬镳”,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分道扬镳”这则成语的扬镳是举鞭驱马前进。分路前进,比喻各奔前程,各干各的事。

这个成语来源于《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子志......与御史中尉争路,俱入见,而陈得失,......高祖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在南北朝的时候,北魏有一个名叫元齐的人,他很有才能,屡建功勋。皇帝非常敬重他,封他为河间公。

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是一个有才华但又很骄傲的年轻人。孝文帝很赏识他,任命他为洛阳令。

不久以后,孝文帝采纳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搬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贵族,往往表示轻视。

有一次,元志出外游玩,正巧李彪的马车从对面飞快地驶来。照理,元志官职比李彪小,应该给李彪让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让路。

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我是御史中尉,官职比你大多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让路?”

更多信息请查看成语故事

更多信息请查看成语故事
手机网站地址:成语故事:分道扬镳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