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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水利部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改办〔2015〕13号)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方式
(一)报部评审
由部职改办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水利工程系列正高级,经济、会计系列副高级,政工系列副高级及中级,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委托评审
委托评审专业的申报工作根据委托单位评审工作安排,另行发文布置。
(三)自行评审
由委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水利工程系列正高级(评审推荐报部)、水利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中级,经委批准成立的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本单位水利工程系列中级,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水利部规定的申报相应专业等级技术资格的学历及资历条件要求。经济、会计、政工三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2015年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经济、会计、政工三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水人事〔2015〕483号)中规定执行。
(二)职称考试要求
1.职称外语考试
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需取得相应类别等级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须提交免试审批表(附件7)。根据人社部《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8号)精神,水利部2015年度合格线为50分,仅在当年申报有效。
2.职称计算机考试
申报副高级及以下各类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取得规定数量模块的合格证书(副高级为4个、中级为3个),或参加部职改办组织的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须提交免试审批表(附件8)。
3.职称专业理论考试
申报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需取得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水利部规定的合格线。其中:申报高级会计师的申报人员,应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理论考试,水利部2015年度《高级会计实务》合格线为50分,仅在当年申报有效。其他专业申报人员,应参加水利部组织的相应专业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教育培训要求
按照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水人事〔2011〕116号)要求,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满足2013、2014、2015年培训学时不少于90学时,或参评前5年参加培训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的要求,否则不得申报(附件12)。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单位上报材料
《2015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1)1份,分系列、分级别打印,与电子版一并上报。
2.报部评审专业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方式
报部评审专业,实行个人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各项内容填写一致,各项内容字数应控制在600字以内。
(2)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不能另作封面,不得更改表格的格式或夹杂其他材料。
②必备条件材料:按照部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必备条件材料独立装订、一式1份,不得超过20页(附件3)。
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部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双面印刷,力求简洁、精练、突出重点,总页数不超过400页。其中:
水利工程系列: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3个部分独立装订为3册,各一式2份(附件4)。
经济、会计、政工系列: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3个部分合订为1册,一式2份(附件5)。
3.淮委自行评审专业个人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不能另作封面,不得更改表格的格式或夹杂其他材料。
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附件6),一式1份,双面印刷,力求简洁、精练、突出重点,总页数不超过400页。
三、网上申报及相关表格下载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自行登录水利部职称申报信息系统(http://zcsb.mwr.gov.cn/shenbao)或登录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点击相关链接,按要求如实填报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2月25日。
(二)表格下载
个人纸质申报材料的格式及相关表格,可登陆中国水利人才网"职称工作"专栏或淮委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四、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应对本部门、单位申报人员个人纸质申报材料及其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不得以单位公章代替,同时,在个人纸质申报材料"个人基本信息审核表"相应栏目审核签字加盖单位盖章。
(二)申报人在申报材料中应提供能够说明本人在各类经历和业绩成果中所发挥作用(负责、主持、协助主持、骨干和一般参与)的有关辅助性证明材料。
(三)属于破格、转系列、比照同类人员申报及外语、计算机免试的申报人员,应填写规范的审批表(附件9、10、11)。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审批。
(四)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属实,3年内不得申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收费
评审费标准为:正高级450元,副高级400元,中级300元。
六、报送时间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职称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委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彦奇
联系电话:0552-3093671
电子邮件:zyq@hrc.gov.cn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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