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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6年4月16、17日进行,为了做好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凡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符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均可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不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但其户口、档案仍在广西区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户口、档案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予以确认,也可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3〕8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3〕115号)、《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办〔2013〕118号)执行。
下列人员可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15个(详见附件1《2016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及题型可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和模拟练习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17日。
材料收集、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8—27日。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报名人员到各市考点(报名点)进行确认,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的人员到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区直考点进行确认。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区直考点地址为: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
(二)报名办法。
自2015年12月25日零时起至2016年1月17日24时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并打印《2016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7日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7日—1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考点申请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三)报名材料。
1.《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需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6年4月16、17日进行,考场设在各设区市,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
六、考试费用和缴费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713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120元。
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实行网上缴费,即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就可缴纳考试费用,逾期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考生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做退费处理。
七、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负责组织管理,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全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设14个设区市考点及区直属驻邕单位考点。由各考点负责本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201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点要重视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系统,制定相关制度、职责,配备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并做好考务培训。
各考点的考场要求使用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要求的机考考场,系统管理员要求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管理培训合格,相关考务人员应具有考试考务工作经验。
(三)各市卫生计生委、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绪云 电话:0771—2809651(兼传真)
覃世红 电话:0771—2610929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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