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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在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我校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并重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 严格贯彻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招收在职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
2.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相关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4.相关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整个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音。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 招生计划数:教育硕士150人,工程硕士30人。
2.复试分数线:教育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31分,其中英语不低于18分;工程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94分。
四、复试安排
教育硕士复试安排 | ||||
日期 | 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 | |||
时间 | 8:00-12:00 | 13:30-14:30 | 15:00-17:00 | 18:30—22:00 |
地点 | 研究生院(综合楼320)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内容 | 报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 政治理论(笔试) | 专业笔试 | 专业面试 |
工程硕士复试安排 | ||
日期 | 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 | |
时间 | 8:00-10:00 | 10:20-17:00 |
地点 | 研究生院(综合楼320) | 各相关学院(能源、土木、机械、化工) |
内容 | 报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 专业笔试、面试 |
2.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单位需盖章)各一份。
3. 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缴纳复试费120元/人。
五、复试形式
1. 教育硕士:
⑴政治理论: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⑵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由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面试由相关学科方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复试办法由教育学院制定并公布。
2. 工程硕士:具体事宜由相关学院安排。
六、录取
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各占50%):
1. 教育硕士: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7×1/3+复试笔试成绩×0.3×0.5+复试面试成绩×0.3×0.5
政治理论考试分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工程硕士: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7×0.25+复试笔试成绩×0.3×0.5+复试面试成绩×0.3×0.5
七、复试工作准备
1.请各相关学院在1月13日前做好复试安排(包括复试办法、复试地点、复试专家组名单),并将以上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同时领取相关材料。
2. 请各相关学院于1月18日前将《复试登记表》、《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
八、其他
1. 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 0731—5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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