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两类: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普通计划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见: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见: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和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2月5日。
报名网址: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报名系统”(系统于1月15日开通)
四、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生成报名号)务必于2016年2月8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分别向报考院系和研招办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向研招办提交的材料:
(1)博士报名费(200元/人)
缴费方式:中国邮政汇款(按址汇款)
考生网报成功后可去中国邮政网点办理按址汇款或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网进行邮政网上汇款(按址汇款)。
收款人姓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款人邮编:100081
收款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汇款金额:200元
汇款附言:姓名+报名号+手机(例:张三 报名号201600000 电话:13512345678 )
注意:请确保汇款单填写无误(收款人姓名必须填写全称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可填缩写)并保存好汇款回执和收据,如因汇款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缴费失败由考生自行承担。
(2)身份证扫描件、最后学位、学历证件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为学生证、在学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68938708@163.com,编辑邮件主题为“2016年博士报名学位学历扫描件#姓名#报名号”(例:2016年博士报名学位学历扫描件#张三#201600000)
2. 考生向报考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如报考院系另有接收报考材料的安排,应以报考院系的安排为准):
(1)《专家推荐信》: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2)《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已有的学术经历或体会、未来的研究计划和职业目标等。
(3)《报名申请表》:通过“博士网报系统”报名生成报名号后下载打印。
(4)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学位相关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同时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2016届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要有注册页)、已修课程成绩单、培养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在学证明》(中央民大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其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提前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提前毕业批件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③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至少三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复印件;获得本科学历的还需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凡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在职类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等)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2016届硕士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达到我校对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要求者,可按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提交上述第③所列材料;
⑤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除提交上述①或③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6)其它可以表现自己科研学术能力的材料
注意:
1、报考材料中的《专家推荐信》、《个人陈述》、2016届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的《在学证明》可从附件或报名网站下载,《报名申请表》于生成报名号后从报名系统下载。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在交报考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登记表可于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附件中下载)
3、所有需要向我校采取邮寄方式寄送材料的,务必采用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并保留好快递单号存根备查,切勿通过其他快递方式,若因邮递方式造成的报名材料丢失考生自行承担。
五、查看准考名单,下载《准考证》
考试前两周研究生院网站将公布通过“材料评价”环节的考生名单,不在此名单中得考生视为不准考,不允许参加考试。
准考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其它
(1)网报成功交纳报名费后,报名费概不退还。
(2)凡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报名前务必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在招生过程中如因考生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硕士期间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2016届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报考普通计划的博士生,须提供原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普通计划的证明。
(4)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且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考生资格要求及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以至学籍。
(5)考生身心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统一体检,对于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1.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邮箱:yzb68938708@163.com
网站:http://grs.muc.edu.cn
2.各院系联系方式:http://grs.muc.edu.cn/pgdetail.asp?id=3052&c=3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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