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部门:填写主管部门的全称。
2、 招聘单位:填写招聘单位的全称(必须是事业单位的名称)。
3、财政供养方式:请填写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
4、招聘岗位:填写招聘的具体岗位。
5、招聘人员类别:根据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6、岗位简介:填写该岗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7、岗位代码:不填。
8、招聘人数:填写该岗位招聘的具体人数。
9、学历要求:请填写中专及以上、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和硕研及其以上。县区以上的事业单位必须是专科以上,乡镇单位可填写中专及以上。
10、专业需求:请填写专业指导目录中的相应专业类别或专业,也可填写不限。招聘管理人员的岗位专业需求统一填为不限。按照今年的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如果专业需求为具体专业的岗位,允许相近相关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是否为相近相关专业,由市人社局在报名初审时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结合专业需求和专业指导目录确定。考生如果不清楚自己所学专业是否与某一岗位的专业需求是相近相关专业,请考生先咨询昭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后再报考。咨询电话0870-2123800、2158993(报名期间)。
11、笔试专业类别:根据专业指导目录中该专业所在类别填写文科类、理工科类、医疗卫生类。专业不限的岗位笔试专业类别由单位自行决定,填写文科类和理工科类。
12、学历性质要求:请填写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或国民教育毕业生。如果毕业年限要求为2011年毕业生和2009年以来的毕业生的岗位,学历性质要求必须填为普通院校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关于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证》的学生)。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
(5)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为:0871-5151676。
(6)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7)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该条例删除了原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8)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考。
13、毕业年限要求:请填写2011年毕业生、2009年以来的毕业生和不限。
14、民族要求:填写少数民族和不限。今年把少数民族加分的优惠政策改为单独设岗,定向招考。各县区必须拿出1-3个岗位定向招考少数民族。
15、其他招聘条件请填写具体要求,如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条件。
16、户籍要求:请填写昭通市或全国。专科及其以下岗位请填写昭通市、本科及其以上岗位请填写全国,民族要求为少数民族的岗位统一填为昭通市。
17、县区乡镇计生、卫生、林业、农业、统计等部门在设置简章时,请按照同等条件的乡镇归并设置为一个岗位,在备注中具体注明有哪些乡镇,每个乡镇几人。
18、上报时请将电子版一并上报。电子版可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TRSZJK@126.com。加盖公章的纸质计划表请市直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区人事部门请传真至:0870-2123800。
19、时限要求:8月25日以前完成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