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13日起接受批文及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1月13日—2月6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18053、5668589
三、所需材料:
(一)批文原件(即取得资格的通知);
1、批文原件可在办证时先在7号窗领取。
(二)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三)以下人员因照片不合格,请提供一张2寸和申报时一致的个人彩色清晰证件照(办证用),名单如下。
吉莉华 蔡宁芳 陈文蓉 李雄娟 黄 虹 卢凤艳
杨碧红 黄光干 陆镜如 陈锦秀 杨任孙 谭明文
李新蓉 潘启多 廖 容 陶文清 韦家强 韦碧娟
黎小燕 何自平 韦卫红 淡翠云 杨海宁 周秀越
南宁市职改办
2016年1月8日
附件:
1、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0ca37f93-fbe2-4b28-ac47-a58701136221
2、单位委托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