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笔试
时间:2016年元月16日上午8:30-11:00。
地点: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关大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实践操作)
时间:2016年元月16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关大院。
(三)地址及联系人
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衡阳市西郊三塘镇衡祁东路38号(乘108路、8路车到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下)
联系电话:0734-2405116
联 系 人:徐科长、陈科长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衡阳市农科所2015年度公开招聘笔试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16年元月16日前到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二)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
(三)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实行全程封闭,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
(五)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实践操作)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二代身份证,于面试(实践操作)当日14:00前到达候考室候考。届时迟到或不参加面试(实践操作)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经抽签决定面试(实践操作)顺序,依次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实践操作)。
(三) 考生要遵守面试(实践操作)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实践操作)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面试(实践操作)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卫生间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实践操作)地点。
(五)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实践操作)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实践操作)地点,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实践操作)地点;在面试(实践操作)地点,只报面试(实践操作)考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实践操作)试题带出考场。
(六)考生面试(实践操作)结束后在候分处等候面试(实践操作)成绩,接到面试(实践操作)成绩通知单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实践操作)内容。
(八)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实践操作)资格或面试(实践操作)成绩作无效处理:
1、在候考室和面试(实践操作)地点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扰乱面试(实践操作)考场及有关面试(实践操作)工作场所秩序的;
3、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实践操作)资格的;
4、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实践操作)的;
5、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6、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五、确保通讯畅通
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联系。如因通讯不通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附件: 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http://www.hy12333.gov.cn/News_9486.html
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