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文化艺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8日评审结果,现将评审通过的14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5天(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电 话:0715-823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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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37100
咸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附件:
咸宁市文化艺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nhrss.gov.cn/?thread-24186-1.html
(共14人)
一、馆员(11人)
(一)群众文化专业
咸安区:陈 琼
嘉鱼县:张连洲 熊乾坤
通山县:徐礼春 杨启兵 阮建明
(二)文物博物专业
咸安区:孙 芬 施智华
市博物馆:许静思
(三)图书资料专业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周 燕 邵 红
二、工艺美术师(1人)
市人才中心:李广来
三、三级演员(1人)
通山县:阮早梅
四、舞台技师(1人)
通山县:陈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