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工作原因,现需对奇台县2015年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中004、009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调整。岗位报考条件调整后,004、009岗位二次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1月13日,其余岗位以上次报名人员为准。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调整如下:
加分项设置: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性别 | 族别 | 年龄 | 学历 | 专 业 | 招聘范围 | 备注 | ||
004 | 10 | 不限 | 汉族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奇台县行政辖区户籍 | 奇台镇在岗且工作时间2年(包含2年)以上的社区公益岗、三支一扶大学生、聘用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
009 | 10 | 不限 | 少数民族 | 4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奇台县行政辖区户籍 |
对获得奇台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干部予以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获得年度考核1次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总成绩中加1分;获得年度考核2次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总成绩中加2分;获得年度考核3次(含3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总成绩中加3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目成绩。
奇台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